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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想我還真沒有為自己買過一台電腦或筆電,之前在娘家的電腦是愛爾沙淘汰掉的,當時剛認識卡爾文,那時的他人很好,拿了好多零件來幫我提昇電腦速度,就這樣用了幾年。

你也知道,男人認識越久,熱情越減,後來供獻的東西越來越少。但以我對3C產品的不在乎程度,往往超過他的底限,後來就是一直唸唸唸,然後再拿零件來幫我更新。

結婚後,我們二個就共用一台電腦,搶電腦的狀況偶爾會出現,但不常,因為沒事我不會坐到電腦前,會想用電腦就是有事。

某天,他大發慈悲,從公司淘汰的筆電裡,標了一台給我,雖然只花了一仟元。你也知道,己婚的婦女還能拿到丈夫送的禮物,是多感人的一件事,從此我就一邊看電視一邊上網,當然也不會再跟他搶電腦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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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就是卡爾文花一仟元標回來的電腦,現在來看真的很舊了,但它可是陪伴我多年的電腦。

對於電腦我沒研究,但自從用了這台IMB(現己經更名為LENOVO),我發現他跟桌上型電腦一樣好用,看久了眼睛也不會痠,最厲害的是,我以為筆電一定要再裝一個滑鼠,結果不用,它那個觸控板非常靈敏,所以我都直接用觸控板滑,非常順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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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沒有華麗的外型,沒有鮮艷的色彩,但我注重的是實用性,外表並不是重點。昨天試用了一下,那個改良過的鍵盤還真好用,觸控面板還沒有很習慣,需要再用個幾次來感受它。

市面上一堆筆電,從不到萬元的到好幾萬的都有,最常聽到的大約是一萬多元,LENOVO好像比人家貴一點。家裡那台筆電至少讓人使用了10年(我占了56年),新買的筆電我預計要用個十年以上,所以這錢是一定要花的。懂三C產品的人不要打我,我對資訊產品就是無感,除非他整個死掉,否則絕不輕言換掉,所以十年,還好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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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就是不一樣,感覺好讚喔!

更何況,為了這台筆電,我可是把買LV的預算拿來花的,心都要痛死了,怎能不用個十年。

為了迎接我生平第一次自己買電腦,LV,你就再等我一陣子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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